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016年11月3日9:30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西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到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9:30分,按时递交纸质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