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员工教科研成果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等级考核和2016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等工作,科研处将于12月19日起,开始统计全校教职员工2016年度科研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等。
2、举办学术讲座情况: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二、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统计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封面、版权页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本身的复印件。
2.所有统计的成果完成时间界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底,未及时纳入当年奖励的科研成果可以另表补充统计,奖励标准按原规定执行。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3.一般人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校领导的成果由学校办公室集中统计,离退休人员的成果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集中统计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并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电子统计表格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由于申报单位较多,为便于统计资料归类整理和统计工作有序进行,2016年12月19日至22日为集中申报时间,排序如下:
申报时间 |
申 报 单 位 |
12月19日 |
上午:职能处室、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下午:思政课部、图书馆、继教学院 |
12月20日 |
上午: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学院、医学院 下午:护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12月21日 |
上午: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学院、应用技术分院 下午:美容学院、医学分院、附属医院 |
12月22日 |
上午:财经学院、物流学院、建筑技术学院 下午:信息技术学院、信息化中心、创业学院等 |
2016年12月30日上述各单位申报工作截止。科研处整理、核实、归档全部资料,并开始按《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核算成果奖励。到截止日尚未及时申报的成果统一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联 系 人:涂文珍 QQ:1013651581。
联系电话:2867885(68623)。
科 研 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