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已获得省、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名额不超过3名。专任教师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教学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专任教师人数在3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推荐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0学时(教研科研、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均可折算学时,“双肩挑”教师可适当放宽),教学效果好,且近五年教学质量考核有一次以上为A等。

(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成绩显著。能够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改革,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上网为准)、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的骨干成员(前五名),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注重教材建设,出版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副主编以上)。

(四)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团队的核心成员(前五名)。重视教师队伍“双师”素质建设,能够协助聘请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学校教学工作;指导专业教师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需求,帮助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相应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实训;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五)能够按组织要求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顶岗实训,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支持,在相关行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六)教研科研能力强,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是校级及以上的教研科研项目的骨干成员,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采取教学单位推荐和教师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也可由所在单位提名推荐。同时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择优上报。

(三)专家评审

人事处、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四)公示结果

(五)学校审批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二)各教学单位于10月31日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文档发到邮箱hzrsc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要求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的填报顺序编制目录、排序、装订成册;

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三)本次申报相关内容填报时间要求为近五年,时间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申报表》

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4.评审材料目录

5.现从事专业覆盖面简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8日